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353-GDHZ-CSX项目名称###市曲江区韶钢东区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32,********元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市曲江区韶钢东区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服务要求服务期###市曲江区韶钢东区幼儿园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以合同截止时间为终止本项目服务期)4.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以合同截止时间为终止本项目服务期)。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一致。(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工商个体户证明文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可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提供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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