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4〕16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胡杨河市锦冠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123团、124团、125团、128团。
3.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7902.50hm²(11.85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829.53hm²(1.2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072.97hm²(10.61万亩)。改善耕地灌溉面积7902.50hm²(11.85万亩)。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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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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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七师胡杨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二标段) |
对第七师124团、125团施工单位送检的材料进行二次检测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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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他人员: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水工施工专业3人、工程造价专业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水利部颁发岗位证书);并具有与承担代建责任相适应的资金、 组织机构和项目管理能力;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5.报名时所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参与投标时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如果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投标无效;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17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22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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