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S[CS]******** 项目名称:梅花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建设策划、规划设计和陪护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元 采购包1(梅花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建设策划、规划设计和陪护式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其他商务服务 建设策划、规划设计和陪护式服务 1(项) 否 梅花镇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建设策划、规划设计和陪护式服务 55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8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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