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海区2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龙海区2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18,667.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101800-水文仪器设备 | 龙海区2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备 | 1(项) | 否 | 本项目主要在龙海区22座小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上,建设符合水利部要求的小型水库监测设施设备(包括渗流量、渗压力、表面变形等监测设施)。 | 3,9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8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对有资质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由有资质的一方承担,无资质的投标人不得承担有资质要求的项目内容,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本招标文件若有与此处补充说明不同的,以此处的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6 至 2024-08-2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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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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