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扬州泰达Y-MSD项目公寓未售房源及质保期内维修、外广场路灯维修等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扬州泰达Y-MSD项目公寓未售房源及质保期内维修、外广场路灯维修等工程,该项目主要内容为扬州泰达Y-MSD项目公寓C2-1、C2-2共52户窗户渗漏问题维修,路灯维修,C2-1、C2-2 公寓未售房源室内装修及家具维修、更换,C2-1、C2-2公寓渗水问题维修及漏电急修等工程,总投资额702262.22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扬州泰达Y-MSD项目公寓未售房源及质保期内维修、外广场路灯维修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6020)扬州泰达Y-MSD项目公寓未售房源及质保期内维修、外广场路灯维修等工程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 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7日09时00分 --- 2024年08月23日17时30分
(文件费3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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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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