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_2023_年至_2023_年(如新成立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是相应机型的生产制造主机厂,须提供该机型的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是部件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使用的相同转让技术的生产制造厂,须提供主机厂与技术转让部件生产制造厂签署的技术协议复印件和技术转让协议复印件。已装用于国铁集团配属相应机型的部件型号相同的不同生产厂家,可以认定每个生产厂家都具备检修其它厂家生产的该部件资质。
③投标人通过了机车主机厂或外资部件生产制造厂的评审认证。机车主机厂评审认证的,须有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复印件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复印件。
④投标人取得了国铁集团所属铁路局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须配属或检修该型号机车)相应机车重要零部件维修使用资质或首件检验通过报告及运用考核合格报告的,须提供上述资质复印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 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9.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0.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谈判采购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机务段哈局机务系统2024年(既有型)机车配件维修业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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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价)(元) |
预估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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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抱轴瓦修复 |
DF系列 |
副 |
665 |
牡机550、哈机15、三机100 |
一年 |
985.00 |
6550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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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DF7耦合器修复 |
DF7 |
台 |
13 |
牡机5、哈机6、齐机2 |
一年 |
37000.00 |
48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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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
螺杆式空压机修复 |
DF系列 |
台 |
22 |
牡机10、哈机4、三机8 |
一年 |
16968.00 |
3732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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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
DF系列气缸盖修复 |
DF系列 |
个 |
325 |
牡机300、哈机25 |
一年 |
1320.00 |
4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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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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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321.00 |
注:最高限价单价是投标人投标的最高限定价格,超过该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废标。
三、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6日10:00至2024年8月22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