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项验收评价。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较多,且涵盖的工艺类别也较多。为了保证安全评价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有序开展,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规模大、技术全和专业性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公司连续提供两年的优质服务。
项目计划投资:估算700万元(含税)
付款条件:每个评价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后据实结算。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取费系数报价,取费系数限价为0.99,超过0.99的废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结算方式:每个评价项目由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造价部出具定价单,定价单价格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取费系数=结算金额。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2.2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庆石化公司开展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相关评估、评价工作。
2.3 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服务标准:详细掌握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文件,认真勘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编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通过政府和相关专家的验收。
2.3.2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2.1、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投标人选择的计算工具包应得到国际标准、国际石油石化组织或石油石化公司认可的软件。
2.3.2.2、投标人需配备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火灾、爆炸、扩散定量风险计算分析软件,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备器具。
2.3.2.3、评价程序、报告和结论满足《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
2.3.2.4、进度要求:根据每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具体规定。(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第13.2.1条执行违约罚则。)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中规定的“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类业务评价资质。
3.5、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后承担石油化工行业内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不得少于1个。以评价报告或合同作为评审依据,评价报告以出版日期为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评价报告、合同影印件。如合同或评价报告中不能体现原油加工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业绩要求的“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可以是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中的某套或某几套装置业绩,也可以是某套或某几套装置的建设项目业绩。不单独指定炼化一体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16 16:00:00至2024-08-21 23:59:59,(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4、2025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5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和验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项验收评价。
公司新、改、扩建项目较多,且涵盖的工艺类别也较多。为了保证安全评价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有序开展,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规模大、技术全和专业性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公司连续提供两年的优质服务。
项目计划投资:估算700万元(含税)
付款条件:每个评价项目完成后,通过验收后据实结算。
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取费系数报价,取费系数限价为0.99,超过0.99的废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
结算方式:每个评价项目由大庆石化公司工程造价部出具定价单,定价单价格为结算基础价,结算基础价*取费系数=结算金额。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单位: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2.2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大庆石化公司开展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组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相关评估、评价工作。
2.3 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1、服务标准:详细掌握建设项目相关技术文件,认真勘查现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编写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通过政府和相关专家的验收。
2.3.2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3.2.1、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工作。投标人选择的计算工具包应得到国际标准、国际石油石化组织或石油石化公司认可的软件。
2.3.2.2、投标人需配备满足本服务项目的火灾、爆炸、扩散定量风险计算分析软件,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备器具。
2.3.2.3、评价程序、报告和结论满足《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
2.3.2.4、进度要求:根据每个建设项目的规模具体规定。(如果中标后无法完成工作内容按照技术服务合同中第13.2.1条执行违约罚则。)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按废标处理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应承诺文件。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的业务范围应包含《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中规定的“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类业务评价资质。
3.5、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以后承担石油化工行业内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不得少于1个。以评价报告或合同作为评审依据,评价报告以出版日期为准,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评价报告、合同影印件。如合同或评价报告中不能体现原油加工能力,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业绩要求的“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的安全评价业绩”可以是原油加工能力超过1000万吨/年(含1000万吨)炼化企业中的某套或某几套装置业绩,也可以是某套或某几套装置的建设项目业绩。不单独指定炼化一体业绩。】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8-16 16:00:00至2024-08-21 23:59:59,(请登录)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