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一年)零星维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成都东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招标人运行管理范围内的城市级再生水厂,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厂(站),乡镇、农村污水处理厂(站)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城市级给水厂,村镇供水厂(站)等供排水设施零星维修施工,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场地及围墙,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施设备拆除、安装、改造,应急抢修施工等零星维修维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单个任务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通知书为准。
2.3施工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具有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单位);
3.1.3财务要求:近3年无亏损(新设立企业自设立以来);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零星维修施工业绩;
3.1.5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6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3.2其他要求:
3.2.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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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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