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某船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三级修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
1.完成某船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三级修理服务,包括故障设备器材供应、故障设备修理及调试并配合甲方完成检验工作,器材清单及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样机交付时间:服务完成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
三、企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或相关领域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或相关领域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6.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具有从事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相关设计、制造生产能力,有类似业绩。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四、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将报名资料以快递方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1号院。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对截止期前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向递交报名资料的响应人发出审核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响应人方能与采购方开展技术参数对接。
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1)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响应人承诺具有从事状态监测及维护维修设备相关设计、制造生产能力,有类似业绩;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业绩资格承诺书》(附件3);
8.《保密承诺书》(附件4);
9.响应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提供相应的目录和索引,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
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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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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