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小梅沙觐海广场二期停车场地坪及交通设施、标线标识工程 | 标段/包编号: | 241VA02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3567678.34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下递交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是 | 定标办法: | 票决定标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 工期(天): | 60 | 工期说明: | 施工期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通知进场日后60个日历天(不含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办理时间),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招标人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盐田区梅沙街道小梅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觐海广场西公共区域交通划线工程》所包含的地下三层地下室及车库接地坡道地面的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的交通设施、导视系统、灯箱、标识,停车位的划线及车挡安装,消防车道及登高面的划线等工作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包括发包人确认的图纸、工程规范及其他合同文件要求承包人履行的任务和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停车场地坪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标识标线工程、管道喷涂。 2、施工场地内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通讯的接驳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接驳。为确保工程施工和验收所需的临时设施(包括工人的住宿、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办公室等)及其它所需工作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发包人不提供办公及生活场所。 3、承包人应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样板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4、承包人需对部分墙面、地面修补及清理,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5、承包人需负责地下室划线图纸的深化设计(必须达到报建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并且负责报建相关工作,并通过交委等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取得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有可能会发生先临时划线以配合相关部门的验收,时间根据现场需要,承包人须全力配合,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8-16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31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4-08-22 17: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4-08-27 09: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08-31 17:00 | 开标时间: | 2024-09-01 09:00 |
| 文件获取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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