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及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线网数据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施工设备集成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及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六工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及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线网数据中心信息化基础平台施工设备集成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林埭西至华侨大学段)工程和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贯通运营,线路起于龙江明珠站,终至华侨大学站,线路全长28.305Km(其中厦门段18.549Km,漳州段9.756Km),全为地下段,全线共设车站13+7座(含换乘站3+1座)。
2.3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业绩/人员/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税务部门核准的经营单位,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合同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生产能力要求:需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只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代理商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⑥业绩要求:若为代理商提供本次项目主要设备,空调器原厂商维谛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文件。。
⑦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2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
3.3其他要求: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所投设备、物资、软件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b.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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