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资格最低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已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业绩。
拟任项目总工的资格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资格最低要求:必须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4.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3年度内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6、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7、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8、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17:00时至2024年8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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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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