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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志楼302智慧教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明志楼302智慧教室建设

预算金额:42万元

最高限价:设备及安装服务限价:36.308万元,附属配套设施限价:5.675256万元,投标人需分开报价,且总价及各分项限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采购智慧黑板、智能翻页笔、教学互动软件-双屏版、音箱、无线话筒、网络中控主机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项目总体安装完成并通过初验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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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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