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九曲湾大厦建设项目-新标准升降横移停车设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农垦九曲湾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L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建设规模:升降横移停车设备、停车管理系统、交通标识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5607855.21元
要求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信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1)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生产厂家)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投标品牌设备制造商(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售后服务支持函和投标设备制造商(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机械式停车设备))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3日下午23:59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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