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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91,719.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

  采购包预算金额:4,861,383.1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861,383.17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次配送。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不合格终止合同。

  采购包2(中药饮片):

  采购包预算金额:1,430,336.6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

中药饮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430,336.63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内按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次配送。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不合格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包组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

  采购包2(中药饮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包组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药配方颗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须提供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采购包不得转包及分包。

  采购包2(中药饮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如是产品生产商,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产品经销商,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须提供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采购包不得转包及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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