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沧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第二批次)1包、2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项目编号:HBX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沧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第二批次)1包、2包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319.8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319.8万元;其中1包(防护类)为225万元,2包(救生类)为94.8万元;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成功。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招标范围:1.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319.8万元(人民币),其中1包(防护类)为225万元,2包(救生类)为94.8万元;2.采购内容:1包(防护类)采购空气呼吸器、灭火防护服、轻型防化服、重型防化服等,2包(救生类)采购救生抛投器、充气救援艇(橡皮艇)、舷外机(含油箱防护罩)、滚钩等,具体技术参数、规格、数量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包、2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分为1包、2包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包的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包;若在已评包中被确定为中标人,则自动丧失后续所投包的中标资格且不参与排名,但其关于后续所投标包的投标报价仍可参与该标段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评标顺序为先评1包后评2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9 08:30:00至2024-08-23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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