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南区路面铣刨罩面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汽车经发字【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前程家园住房租赁试点项目南区路面铣刨罩面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路面铣刨罩面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最高投标限价:984566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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