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施工已由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双发改法[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双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灾后维修重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主要建设规模:排水泵站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路面维修、路灯线缆维修更换等内容。
2.4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9月16日开工,2024年10月30日竣工(工期45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监理服务期限及保修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2725.3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人员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并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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