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2024年度保洁类物资集中采购项目。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集中采购全年全公司保洁物料,主要为环境清洁物资及工具,详细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1.2.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整体折扣不超过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潜在供应商在基准价(即上限单价)基础上进行整体打折。
1.4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框架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框架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 参选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6个月(2024年2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或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违法分包、转包。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自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 被列入中国通服总部级或湖南省级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19日08时30分至2024年 8 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请登录)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27日9时30分 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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