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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绿化微改精提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8-16 收藏项目

 

 

1. 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南浔生态宜居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绿化微改精提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发包人为湖州南浔城投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地点:本项目市民广场南侧绿地位于区政府版块核心区,南浔实验幼儿园东侧,道德广场南侧。泰安路绿化设计范围是南林路至嘉业路区间的道路绿化。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景观改造项目,包括市民广场南侧绿地,泰安路道路绿化局部节点。本项目建安费暂估563万元。

2.3 发包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植物配置设计、铺地设计(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报批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和现场服务等全部相关设计工作、设计调整、变更以及报批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5设计周期: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估算);

2、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施工图设计;

3、其余: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6 质量要求:所有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满足设计深度有关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3.1 竞包人具备以下条件: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园林景观设计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园林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景观规划设计等,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浙江省外项目负责人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包。

3.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竞包,竞包单位在制作电子竞包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发包文件第二章竞包人须知。

4.

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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