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机构及我行现金清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现金清分驻场外包服务。
1.应有为我行或其他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清分等涉及现金清点整理的服务经验,具备为银行提供现金清分清点业务外包服务的专业管理及服务人员,建立有完善的员工招聘及上岗培训办法,确保上岗人员具备符合我行反假货币培训管理办法要求的反假货币鉴别能力;
2.具备承担现金清分业务损失风险的能力。
3.管理模式和业务操作流程能满足我行现金清分外包业务需求,能接受我行对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等方面的要求;
4.具备完善且可行的外包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和银行信息安全保密机制;
5.供应商须具备自主经营能力,禁止外包。不允许挂靠、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原则上有为同业提供同类外包服务的经历,且行业声誉佳,过往诚信记录良好,服务期间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记录,没有与合作单位发生争议、纠纷或诉讼案件等不良记录。
3.供应商与我行员工不得有关联关系,彼此间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4.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相关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请登录)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3 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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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