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消防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消防物资采购,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西北销售分公司消防站建设需求,拟对水力自摆移动炮、远程遥控移动炮等16类178件消防物资实施招标采购。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公开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2标包/段,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400万元(含13%税)。其中,第一标段: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 3套,估算金额160万元(含13%增值税);第二标段: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估算金额240万元(含13%增值税)。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交付地点:第一标段:郑州、武汉、长沙各1台;第二标段:包括兰州、郑州、武汉、长沙、宝鸡5个地区。
2.3交货期: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货;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2.4 技术及质量要求:按技术要求或优于执行;质量合格,满足使用单位对产品技术规格参数、产品使用效果、质量和使用寿命等需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一标段投标人应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第二标段投标人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无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业绩要求: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提供的合同清单或业绩发票中,须对同类物资(包含标的物)业绩进行标注和金额统计,未进行涂色、加框等方式标注或未进行金额统计或统计范围蓄意夸大的,视为无有效业绩。
3.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单份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含税)的消防机器人供货业绩。
3.3.2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单份合同结算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的消防产品供货业绩(至少包含两种本次招标标的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3.4.3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