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鄞州区06-04-01#、06-04-10a#地块沿河绿化工程已由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甬东旅政发【202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与开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业主)、宁波东钱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06-04-01#、06-04-10a#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鄞州区06-04-01#、06-04-10a#地块沿河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3429325元。工程承包方式:专业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须具备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2057595元)的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如信息平台无法明确体现的,则以(2)提供的内容为准;(2)业绩证明资料:①施工合同、②交工或竣工(验收)资料、③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共三项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绿化景观工程部分实际造价或规模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出具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4.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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