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CHDT) 一、 招标条件 东营市曙光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曙光场站SVG增加高低压穿越能力及频率耐受能力提升改造(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东营市曙光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汇泰养殖区 。 2.2项目规模:3套SVG装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将否决投标,一次招标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曙光场站SVG增加高低压穿越能力及频率耐受能力提升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产品通过PCCC认证,提供与本次改造SVG电压等级相匹配的不低于6.5MVar的PCCC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曾取得的省网电科院及以上权威单位出具的不低于6.5MVar容量SVG型式试验报告(包含SVG高低穿测试部分);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容量不低于6.5Mvar的自主品牌SVG设备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情况选择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其他要求:本次改造的3台SVG装置需在原设备基础位置升级,原设备为非投标人品牌的SVG设备,投标方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 (1)明确改造后按新设备进行质保及运行期间的维护管理;承诺改造后同一SVG设备功率单元能够互换,且本次改造后质保期不低于2年;承诺质保期过后不免除投标方对设备检修消缺责任,按市场价提供备件及维修服务。 (2)若投标人中标后未达到承诺目标,招标人有权拒付本项目款项。 (3)承包方若对3台改造设备进行其自主品牌改造工作,发包方并不额外增加费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16 11:10到2024-08-23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6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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