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液氨稀释及氨水供应中心项目液氨稀释装置等设备,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供货范围:投标方主要提供以下关键设备:
2.1.1液氨卸车鹤管及其配套设备设施(两套);
2.1.2液氨稀释系统:液氨稀释器(两台);
2.1.3必要的附件:设备成撬所必须的支架、裙座,爬梯,围栏等,以及设备开机调试所需要的附件,并提供与招标方接口管口的配对法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7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地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招标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1个液氨稀释不小于10吨/小时的业绩(投入使用时间不低于2年)。(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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