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集团港务中心1号混匀料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桥式混匀取料机设备,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钢集团港务中心1号混匀料场超低排放棚化工程桥式混匀取料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设备为额定取料能力2200t/h、跨距38m的桥式混匀取料机2台,包括桥式混匀取料机的制造、检验和监造、保险、运输至使用方现场卸船(车)、安装(包括随机提供的所有地面附属件的安装工作)、调试、现场的补漆、试车、验收、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使用方所在地安全监督和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安装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和使用许可证书的办理等,即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地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原料场。
交货期(工期):2台桥式混匀取料机在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后24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钥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记录的生产厂商。
3.2业绩要求:窗体顶端
3.2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有2个取料能力1500t/h以上取料机或堆取料机设备生产及销售业绩(以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窗体底端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投标人会计报表或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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