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分公司2024年各县(市、区)至处理中心区趟邮件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为满足2024年快递包裹、标准快递等邮件省内邮路运输的需求;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名供应商。本项目预估总采购额250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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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线路 |
班期 |
约定单程里程(公里) |
往返里程数公式约定 |
最高限价(元/公里) |
车型要求(厢式货车) |
预估趟次(每年) |
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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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嵊州-绍兴处理中心 |
周7班每日三班(往返) |
95 |
单程公里数*1.5 |
6.19 |
9.6M |
600 |
53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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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昌-绍兴处理中心 |
周7班每日一班(往返) |
101 |
6.19 |
9.6M |
425 |
4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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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诸暨-绍兴处理中心 |
周7班每日一班(往返) |
95 |
6.18 |
9.6M |
750 |
66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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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虞-绍兴处理中心 |
周7班每日三班(往返) |
40 |
8.32 |
9.6M |
1800 |
91 |
37% |
注:具体采购公里数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承诺;里程核算根据核定里程核算,如遇场地变更、线路调整等特殊情况,线路里程核定由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调整(1)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串行、环形或相似邮路等新增邮路需求,先将对应单程邮路价格乘以实际里程和结合车型结算。调整后的邮路及加班车、临时邮路执行与正班车相同的外包单价。
返程运价约定。如线路需要返程用车,返程运价按单程运价的50%计算
新增邮路运价计算公式为:原单程邮路协议价(元/公里)÷原单程邮路里程×新增邮路里程(串行、环形、相似邮路等)。新增邮路适用本条款时须双方协商一致。
(2)若在合同有效期内增加/调整装卸点,从而出现未详细约定的运输线路,甲方将按照就近原则,选取相同终点省份的最近邮路作参照,以其外包单价进行结算,具体里程以甲方核定为准。出现途经道路较长时间(超过30天)封路建设等需要绕路情况时,经甲方批准后,按实际绕道增减里程临时相应调整结算里程。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采购合同终止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1+1模式)。
(三)服务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运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维护成本、保险、税费、因断路施工造成车辆绕行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一切费用,并已考虑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最高限价”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五)质量标准:符合公路运输安全规定、招标人邮件运输要求。
(六)所有车辆由乙方自行提供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优先使用自有车辆运邮,在自有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可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与自有车辆同等标准,自有车辆使用率不得低于 10 %。
(七)乙方必须按规定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 200 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 100 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以及赔付额不得低于 200 万元单车货物保险,并将货物保险保单原件交甲方验视,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八)超时补偿政策
待装超时政策:甲方根据邮件流量流向情况要求乙方提供运能资源储备,车辆按要求到达垛口候装后,对于实际发车时间超车辆到装时间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乙方每车补偿300元(单次累计不超过1000元)。
待卸超时政策:车辆到达邮路接卸局后,对于待卸车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的,甲方要对乙方每车补偿300元(单次累计不超过1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分公司投标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十、投标人递交投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6日9:00:00至2024年8月21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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