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智慧楼宇信号覆盖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JSZB-2024-14709。
2.2 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2024年智慧楼宇信号覆盖综合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施工集中资格预审。
2.3 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全省。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资格预审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楼宇信号覆盖综合施工服务,不含两翼业务。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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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预估规模 |
项目实施地点 |
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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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含税金额约5506.84万元,含税金额6002.46万元 |
海南省全省 |
/ |
2.8 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
2.9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换证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申请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3人员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和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申请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1.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须具备一项(含)以上同类项目(室内分布系统施工、室内分布系统维护或室内分布系统改造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复印件,可提供甲方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1.5财务要求:申请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控股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申请。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海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海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30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
5.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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