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怀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2024年怀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农函[2024]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怀宁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人为怀宁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pGC
2.2 项目名称: 2024年怀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3 项目地点: 怀宁县境内
2.4 项目概况:2024年怀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设计文件)。现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工程监理。
2.5 项目概算:工程施工概算约为 79971412.87元,监理费最高投标报价为人民币 145 万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文件内容全过程监理。
2.7 计划施工工期:自施工开工之日起 7个月
2.8 招标类别: 水利 -监理
2.9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0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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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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