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城县殡仪馆智能拣灰炉及尾气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连城县殡仪馆智能拣灰炉及尾气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7,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400100-火化设备 | 火化设备 | 1(项) | 否 | 采购内容:高档智能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 数量:2台 采购内容:一拖一风冷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数量:1套 采购内容:原尾气处理设备改造 数量:2套 采购内容:原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降温器更换为风冷降温器 数量:2套 主要功能或目标:包含2台高档智能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1套一拖一风冷尾气净化处理设备、2套原尾气处理设备改造、2套原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降温器更换为风冷降温器。 | 1,7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所投货物制造企业均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承接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8-15 至 2024-08-2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