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及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河嘉园”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2、采购单位:兰州国资利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南河嘉园”住宅小区1#、2#楼1-2层商铺及小区院内四间物业用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等。(1)1#、2#楼1-2层营业房及小区院内物业用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包括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更新、声光警报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输入、输出模块、隔离器、、供电线路及传输线路及系统调试)、(2)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包括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供电线路及配件、安全出口指示等设备的维修)。(3)1#、2#楼1-2层营业房及小区院内物业用房的消火栓系统维修。包括(水压试验及冲洗、调试,管道保温、防腐、标识、阀门维修、消火栓箱体及、水带水枪、消火栓箱报警按钮,箱体及其附件等)。(4) 1#、2#楼1-2层营业房及小区院内物业用房的自喷系统设备的维修(包括喷淋头更新及、部分营业房拆除损坏部分的管路恢复,报警阀组的维修更新、水流指示、信号阀、末端试水装置、管道保温、防腐、标识等),具体工程量详见磋商文件。
4、工期:50日历天。
5.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全部预留,预留比例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0.0%。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日 09 时 00分至18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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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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