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 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350,000.00)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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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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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综合指数及生活垃圾分类测评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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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由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扫描件(同一个独立法人只能授权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法人组织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
2.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凡参与龙华区范围内生活垃圾运营服务(宣传、收运等)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参与龙华区各街道的垃圾分类考核评价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包括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5日20:00至2024年8月26日14: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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