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4-72 2、项目名称###县高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高山镇高东村黄村草场村联合建设标准化厂房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95,********元 最高限价:********.3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伊川政采磋商新(2024)0008号-1 ###县高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高山镇高东村黄村草场村联合建设标准化厂房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35 ********.35 是 ********.3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2)、建设地点###县高山镇高山村(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6)、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7)、扬尘治理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②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 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 附以上项目经理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中标后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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