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脑科医院脑科院区3号楼屋面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2.5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南京脑科医院脑科院区住院楼3号楼,共13层,其中地上主体12层、局部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48米,为框架结构;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915平方米,单层面积约1958平方米,建成使用已有17年。
本次改造具体位于3号楼的屋顶层,改造屋面面积1594.69平方米,女儿墙墙面改造面积611.14平方米,更换屋面雨水口、落水口19个,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属于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