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FZC
2.项目名称:诸城复烤厂仓储保管服务项目。
3.服务期:不超过一年,具体仓储保管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决定。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仓储保管服务项目。主要为诸城复烤厂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用于存放代存成品箱烟、烟梗、原烟。成品箱烟每箱200KG,尺寸约为1136mm*720mm*725mm;烟梗麻袋包装,每包50KG,码放垛位约6米*8米,码放约6层-18层;原烟麻袋包装,每包50KG,20包一烟笼,每笼尺寸为1880mm*1475mm*1745mm,三笼一落高,具体需根据养护需求调整确定。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存放要求各标段兼投兼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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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仓库可使用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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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1.仓库可使用面积应不低于27600平方米。 2.仓库面积需容纳约11040吨货物存储。 3.按垛位码放,每个垛位码放箱烟约300-800箱左右,码放层高不超过四层,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以满足养护需求。 4.仓库需配备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雨棚等。 |
招标人根据实际存放吨位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决定仓储保管时间,在暂定保管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无甲方货物后服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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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1.仓库可使用面积应不低于42800平方米。 2.仓库面积需容纳约17123吨货物存储。 3.按垛位码放,每个垛位要求码放箱烟288箱-480箱左右,码放层高不超过四层,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以满足养护需求。 4.仓库需配备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雨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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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1.仓库可使用面积应不低于42600平方米。 2.仓库面积需容纳约17059吨货物存储。 3.按垛位码放,每个垛位要求码放箱烟192箱-408箱左右,码放层高不超过四层,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以满足养护需求。 4.仓库需配备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雨棚等。 |
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标段一:总控制价165.2万元(含税);标段二:总控制价263.7万元(含税);标段三:总控制价262.7万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提供的仓库应具有产权证,以租赁方式的应出具租赁合同(仓库承租期限长于招标人承租期限)。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拟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供应商;
(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的权利或义务的,应返还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若相关第三方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保全保险费用、公告费用等。
14.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承诺函(对应资格要求2、3、4、5、6项);(4)信用查询截图(包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天眼查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2021年8月1日以来);(5)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提供的仓库应具有产权证,以租赁方式的应出具租赁合同;(7)投标人报名表(格式自拟,含项目名称、所投标段、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等)。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