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扩路网附属设施工程(采荷公寓支路东侧停车场及附属配套工程)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开审〔2024〕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331151-04-01-998261,建设资金由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031.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2.2万元,室外配套设施费用41.5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停车场、道路、标识标牌及其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包含新建与提升改造两部分,其中:新建部分总用地面积约5638平方米,包含停车场面积约3677平方米,通道面积约1961平方米。新建停车场面积包含铺装面积约2202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约1475平方米,新建停车位约33个;新建通道面积包含车行道面积约1456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505平方米。提升改造部分包含采荷公寓东侧支路两侧及富岭未来社区范围内的附属配套设施工程,铺装改造面积约3614平方米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约1248平方米,停车位约78个。
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南城富岭区块,江南路以东,成大街以北,其中停车场工程位于采荷公寓支路东侧与下苍溪交叉位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工程、附属铺装工程、快递驿站装修工程、室外电气及照明、室外给排水工程、场地土石方、室外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最高投标限价:4531858.00元。
2.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7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1人;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4年8月15日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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