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WUE。
2.项目名称:大竹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安设施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人:大竹县鑫泓产业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15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拟对 大竹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交安设施物资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请登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自2024年 8 月 16 日09:00至2024年 8 月 22 日17:00(北京时间)(请登录)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9:30-1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 8 月 27 日1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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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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