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4-031 项目名称###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5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5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9套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修复检查井1个、混凝土包管********米,清理人工湿地20立方米,修复人工湿地1002立方米,****网730米,****网950米,修复围栏54米,疏通沟渠235米,种植水生植物220平方米,人工湿地池体修复40立方米,修复场站破损大门1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个月(或12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所属行业:建筑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1)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2)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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