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运输及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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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升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运输及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15 收藏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对锅炉粉煤灰合法合规进行清运,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不得污染沿途及周围环境,不得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1.2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将锅炉粉煤灰及时外运。

1.3重污染天气预警及相关政策要求必须使用国Ⅴ及以上车辆运输。

1.4对锅炉粉煤灰合法合规进行清运,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不得污染沿途及周围环境,不得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固体废物。

1.5负责协调粉煤灰的存放地点,费用自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市场监管局部门颁发的道路货物运输及以上资质;

2.3业绩要求:自2023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粉煤灰运输储存);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14:30时起至2024年8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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