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如下: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工期要求:90天”,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工期:122天”,两处不一致,实际工期应为招标公告中体现的工期要求。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工期统一为90天。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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