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HBSJ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工程勘察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地方财政及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化工区)。 建设规模: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以下简称“铁路子项”)主要建设到发场、液态货物和固态货物三个功能区,其中:到发场功能区设到发线5条(含正线1条),预留到发线1 条;液态货物功能区设3 条尽头式装卸线;固态货物功能区由西向东依次设集装箱作业区、件杂货物作业区、成件包装货物(仓库)作业区,铁路子项购置内燃机车1台。此外新建卸车泵棚、配电间、机柜间、铁路栈桥、给排水设施、事故应急池、危废间、卸车管道、卸车鹤管及其配套专用工程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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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部门要求编制完成新开发银行贷款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建设规模范围内:(1)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含定测、补充定测)、物探检测、工程测量、测绘等;(2)提供勘察、测量、设计和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1。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交勘察成果文件期限60天;(2)配合设计施工阶段的服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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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承担过1项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线路工程工程勘察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及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如需要),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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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4日 0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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