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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及所属企业2024-2026年度第三方系统测试供应商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4-08-14 收藏项目

一、征集邀请

受福建万福网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拟对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及所属企业2024-2026年度第三方系统测试供应商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福建万福网科技有限公司

三、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及所属企业2024-2026年度第三方系统测试供应商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请登录)

3、征集项目简介:

1)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及所属企业2024-2026年度第三方系统测试供应商项目,为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相关测试服务,服务期限2年。

2)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1月6日止。

4)第二阶段征集人或服务对象: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1)采购标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及所属企业2024-2026年度第三方系统测试供应商项目

2)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直接选定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4)响应保证金:0元

5)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采购包1: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1)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 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上备注“复印、涂改无效”字样,原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部分正本中) 。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括软件产品测试。须附CMA或CNAS认可证书复印件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括软件产品测试),加盖供应商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8月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征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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