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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要求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最高限价(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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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CEMS)(含设备及安装) |
套 |
1 |
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 |
25日历天,9月20日前完成现场设备安装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否 |
否 |
1.1项目概况:为确保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VOCs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加快6月20日省环保厅检查问题整改进度,实时监控排放气体组分,现需采购一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CEMS)。
1.2结算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签署完毕生效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预付款;设备完工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全部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挂账,甲方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剩余10%做质保金,质保期自安装调试合格起12个月或全部设备到现场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为准),无质量问题,3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CEMS)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人员要求: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对买方的技术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及维护、设备控制及操作,使甲方的人员能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技能,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故障。乙方派遣能胜任工作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检查设施的安装情况,并对设施进行调试直至协助甲方将设施投入运行;
2.4业绩要求:自2021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8: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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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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