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SZB[GK]********-2 项目名称###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继承公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元 采购包1###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继承公证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00,********元 投标保证金: 2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公证服务 公证服务 3(年) 否 ###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登记范围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原权利人已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对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经继承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系公证处提供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预算资金90万元/年,以2000元/宗为最高控制单价,采用单价结算。 2,7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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