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3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涂山大道东延段(至围乌路)建设工程-交通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三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城区东南侧位置,原道路按一级公路设计,设计车速8O公里每小时,本次新建路灯,西起涂山大道与宁芜高速立交桥东桥头,东至现状S205,全长约6.15km,道路路面宽度22m,照度设计标准为20LX。本工程路灯均采用分体式太阳能LED路灯,12米单臂LED太阳能灯326套,9米单臂LED太阳能灯60套,11米单臂LED太阳能灯18套,13米LED太阳能中杆投光灯6套,每组路灯包含灯具、光伏板、灯杆、灯杆基础以及整组太阳能灯具相应配件。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0)361号)(项目统一代码:2020-340521-54-03-037786)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1638.74万元。
4、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77833.60元
八、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采购清单内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调试(详见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1日17时30分,(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四、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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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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