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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打击违法建筑及环境整治机械租赁人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8-14 收藏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打击违法建筑及环境整治机械租赁人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4-050

2.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打击违法建筑及环境整治机械租赁人工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3.采购内容: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打击违法建筑及环境整治机械租赁人工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万元;

5.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通化市东昌区江东乡打击违法建筑及环境整治机械租赁人工服务项目

1

优质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在本次服务项目经营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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