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G2024A027号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场馆设备设施购置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57.********(万元)6、最高限价:157.********(万元)7、采购需求:采购一批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体育场馆设备设施,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预留部分份额要求中标后合同分包,应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的标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书中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 (2)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3)拟中标后将采购清单中“允许分包”的标的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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