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等三个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人为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选定服务单位。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2项目概况:
2.2.1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远鑫木材有限公司、永福家居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分别地处北纬25.12°,东经118.59°;北纬25.16°,东经119.08°;北纬25.19°,东经119.03°。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预计总装机2.59728MWp;远鑫木材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预计总装机5.99664MWp;莆田市永福家居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预计总装机1.30448MWp。为充分利用资源,计划利用各项目的钢结构房屋屋顶和混凝土办公楼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初步统计,屋顶总面积约为120403m2,其中上海电气屋面约为29120m2,远鑫木材屋面约为55578m2、永福家居城屋面约为35705m2。具体可利用面积由参选人论证。
2.2.2本次项目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远鑫木材有限公司、永福家居有限公司等三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涉及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的可行性论证,其中光伏项目建(构)筑物结构荷载复核计算、鉴定报告、加固方案均在本可研编制范围内(参选人应提交由有资质单位提供的荷载鉴定或复核报告,如果复核不满足要求,需提供加固措施)。
2.2.3本次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就近接入的方案。(最终接入意见以电网公司为准)。
2.3采购范围:
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工期要求:
参选人在合同签订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远鑫木材有限公司、永福家居有限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采购人公司内外部审查,按审查意见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 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参选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
3.2参选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工程咨询单位(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资格审查办法:本比选项目对参选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于2024年08月14日起至2024年08月20日, (请登录)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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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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