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佳木斯市桦川县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机配套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4】21号文件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桦川县宏桦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桦川县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机配套产业孵化园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黑龙江桦川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
2.3建设规模:1.佳木斯市桦川县农副产品加工孵化园规划总用地面积42151.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13.97平方米;规划建设10栋单体,其中厂房建筑8栋、1栋服务用房、1栋污水处理及设备。2.佳木斯市桦川县农机配套产业孵化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888.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53.98平方米,规划厂房建筑1栋及设备。
2.4监理服务费:80万元;
2.5施工计划工期:2024年09月12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计474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化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五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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