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气象精密监测网建设第一批项目(含微波辐射计、毫米波测云仪、温室气体监测站)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
3、委托代理编号:3003
4、采购项目预算:22,9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5,340,000 |
微波辐射计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5,340,000 |
□ |
□ |
|
包2 |
2,640,000 |
毫米波测云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2,640,000 |
□ |
□ |
|
包3 |
14,940,000 |
温室气体监测站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14,94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所投设备需取得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包2:
所投设备需取得中国气象局颁发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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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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